易会满因受贿被逮捕,数额极为庞大
最高检察院于9月30日发布消息,曾担任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易会满,因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,并交予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起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对其做出了逮捕决定,并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。近期,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易会满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,法官向其告知了相应的诉讼权利,并对其进行了讯问,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,易会满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党委副书记、副行长及其他关键职务期间,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因此需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。这一切的调查始于2025年9月,当时易会满因涉嫌违法被查,至2026年4月,他被决定“双开”。
调查显示,易会满背弃理想信念,违背初心使命,对党中央在资本市场的重大决策执行不力,并进行迷信活动;他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,违规接受礼品、礼金和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及旅游安排;在组织函询过程中未能如实说明问题,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财物;他也未能保持廉洁底线,纵容亲属利用其权力谋取私利,并违规参与营利活动,利用职权为亲属争取利益,把本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转嫁于他人,这些行为涉及权色、钱色交易。
易会满在职务上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、组织、廉洁及生活纪律,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和涉嫌受贿的犯罪。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影响极为不良,受到严厉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相关法规,经过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的研究并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,决定对其开除党籍,并由国家监委给予免去公职的处分,终止其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的资格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至检察机关依法处理。
据了解,易会满出生于1964年12月,拥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,为中共党员,他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。易会满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的副董事长、行长和党委副书记等职务,2016年5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、党委书记,后于2019年1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及党委书记,2024年2月被解除职务,随后转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驻会副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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